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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唐山市第一职业中专“法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时间:2022-11-09   访问量:687

为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2年11月7日唐山市第一职业中专组织开展了“法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本次班会可分为五大部分:

一、未成年人相关法律

二、未成年人不能参与的行为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四、受到侵害时如何应对

五、争做合格中职生,我们应该怎么做

宣传委正在为同学们讲述有关偷窃的寓言故事。

宣传委正在为同学们讲解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坏习惯。

法制安全小课堂

在日常生活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为避免卷入违法犯罪事件。我们要知法用法,下面跟随我一起学习一下吧~

知法篇

①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②网络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用法篇

①拒绝“非法校园贷”

理性消费,量力而行。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非法校园贷是债务无底洞,一旦沾上只会越陷越深,广大学生应意志坚定地对非法校园贷说不,坚决不为花言巧语所蒙骗。如果不幸遭遇不良校园贷,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陷入“以贷养货”圈套,更不要采取极端解决方式。积极保留证据,保持与家长和学校的密切沟通,主动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警惕网络诈骗

未知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不明帐户不汇款;陌生链接不点击;个人密码、验证码不要给;网络购物、兼职、刷信誉不要贪;老板要汇款、客服要退款不要信等。避免网络诈骗,中职生应时刻牢记这几点。

③保护自身安全

在平时生活中,为保护自身安全,应该出入学校做好报备,杜绝夜不归宿。不在晚上走偏僻的小路。遭遇校园欺凌和勒索时,不要害怕,及时向老师和学校反映。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有梦想,都渴望成功,都想找到一条成功的捷径。其实捷径就在我们的身边,那就是勤于积累、脚踏实地。在这40分钟的法治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一个个真实的例子,也在告诉着我们,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做一名合格的中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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