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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 | 唐山一职专(东校区)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时间:2024-06-07   访问量:892

为加强校园法制教育,规范青少年日常行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增强其法制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202466日上午,唐山一职专(东校区)开展 “ 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 ” 法制教育主题讲座。

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刘肖寒律师和张頔律师到校进行校园欺凌宣讲,东校区夏家琪老师主持讲座。

刘肖寒律师,执业于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工作严谨认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与技巧及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

张頔律师,2018年毕业于唐山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即在河北全景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保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

讲座中,张頔律师就“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相关法律、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 三个方面进行讲解。结合案例从法律角度,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常识,提高学生区分是非的能力,掌握正确合理的处理方法,远离校园暴力。

通过列举一系列校园欺凌的真实案例,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并从法律的角度告诉学生遇到校园欺凌的正确做法。 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行动起来,既不要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也不要做受害者,更不能做欺凌者

通过两位律师对真实案件的细心讲解,同学们开展了积极的提问。互动交流中进一步深化反欺凌教育,为学生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身体欺凌:包括殴打、踢踹、推搡、掌掴、抢夺财物等直接对身体进行攻击的行为。

言语欺凌:如辱骂、嘲笑、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中伤、散布谣言等通过言语进行伤害。

社交欺凌:故意孤立他人、拉帮结派排挤、不许别人与受害者交往等,破坏受害者的人际关系。

网络欺凌:通过网络发表对他人不利的言论、图片、视频等进行攻击和骚扰。

一、坚决不做施暴者

二、避免成为受害者

三、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刘律师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欺凌事件的处置方式、施暴者刑事处罚、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等。告诫学生们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校园欺凌说


会后,两位律师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沟通和交流,帮助同学解决困扰与烦恼。


讲座结束后,学生代表和两位律师合影留念。

此次 “ 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 ” 法制教育主题讲座不仅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从自己做起,尊重每一个人,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希望一职学子以法制为基石,以道德为引领,以关爱为纽带,打造一个无欺凌、有秩序、充满活力的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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